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及院系评审细则

时间:2026-10-23浏览:13设置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设奖类别

根据《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规定:2026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不设等次,按照每生10000元标准资助,无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生(全日制非定向)采取申报制,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表。博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不在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内。

2、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留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除外;博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不在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内。

3、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申请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4、评审机构及职责

(1)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制定/修订本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院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系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评审程序

(1)启动评审

请艺术科技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同学于2026年10月28日(周三)上午11:00前完成学业奖学金材料报送。纸质版提交至1号楼北楼210办公室,同步电子版提交邮箱及系统申请。邮箱:staatam@163.com  邮件以姓名+专业+博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命名

提交材料包括:

需要提交后文表格 附件1、附件2

所有获奖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照片、复印件、论文提交刊物复印件并标注字数。



(2)评审流程

①院系发布申报通知,各符合参评条件的老生根据申请条件和申报通知,准备纸质版《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等申请材料(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格式文档)。申报表需填写完整,导师签字部分需为手写签名。博士研究生申报表格和材料根据院系通知及院系发布的时间节点,提交各院系办公室。

②院系对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③本院系学业奖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院系实施细则,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本院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相关评审材料11月6日(周五)下班前报送学工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ta_yjz@163.com。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附件2:《**院系2025-2026学年博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2)附件3:《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首页加盖院系公章),其他申请材料请各院系做好存档。

④11月10日前,学工部汇总获奖候选人名单,报呈评审领导小组核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院系名额分配情况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系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并结合财政下达资金的具体情况,确定名额分配方案:

1、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设等次;

2、学制内高年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等次

院

系

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

舞台美术系

戏剧文学系

导演系

电影学院

戏曲学院

舞蹈学院

艺术科技与管理学院

一等奖学金

1

2

5

1

2

1

1

1

二等奖学金

1

2

8

1

3

1

2

1

三等奖学金

2

5

16

1

6

2

4

1

 

*总人数中不含定向就业、延期毕业学生,不含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含港澳台及留学生。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pdf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表(参考).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博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xlsx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

艺术科技与管理学院博士学业奖学金博士-科研(创作)成果、评审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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