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 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 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与《上海市教 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 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 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及院系实际,制订本办法。
1、根据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2024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不设等次,按照每生8000元标准资助,无需申报;学制内非定向老生采取申报制,2024年学业奖学金分为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6000元,名额分配见下表。
| 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 | 舞美系 | 戏文系 | 导演系 | 电影学院 | 戏曲学院 | 舞蹈学院 | 创意学院 |
特等奖学金 | 2 | 5 | 7 | 1 | 5 | 1 | 2 | 5 |
一等奖学金 | 6 | 15 | 21 | 4 | 14 | 2 | 5 | 14 |
二等奖学金 | 11 | 25 | 35 | 6 | 24 | 3 | 9 | 24 |
三等奖学金 | 13 | 30 | 41 | 8 | 29 | 4 | 10 | 29 |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可兼得,可同时申报。(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如需申请学业奖学金,须同时递交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3、参照《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制定/修订本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目前《上海戏剧学院创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上海戏剧学院创意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已发布。
4、所有获奖材料和发表论文情况须为2023—2024学年(2023年09月-2024年09月),期间未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材料,且必须署名“上海戏剧学院硕士”身份。
5、评审机构及职责:
1)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制定/修订本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院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系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评审流程
1)各学制内非定向老生根据申请条件和申报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00前提交《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报表》《创意学院2023-2024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等表格材料及所有符合申报条件奖项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yxy_yjs@163.com(原件扫描PDF格式文档)纸质版材料递交至1号楼北楼210办公室。
2)院系对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本院系学业奖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院系实施细则,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本院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注:所有提交发表论文证明材料请标明字数
附件3:院系2023-2024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xls
上海戏剧学院创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评定实施细则.docx
创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