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精神,结合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版),现将2024年度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毕业生总人数按2023年9月信息采集报送的人数计,市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人数的5%,其中研究生16人,本科生27人;校级占8%,其中研究生27人,本科生45人。
根据评选要求,创意学院候选人名额为:
创意学院 | 市优 | 校优 |
本科 | 5 | 8 |
研究生 | 3 | 6 |
1、研究生市优总名额为16人,各院系市优推选名单中排名最后的一位同学,进行校级差额评审,差额评审1名;
2、研究生校优是否需要差额评审视市优的评审情况确定;
3、差额评审时间在4月12日—4月22日之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要综合考虑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培养方向毕业生的情况,把评优工作作为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发挥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
特此通知。
上海戏剧学院创意学院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2、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