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5-2026学年
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单项奖评选通知
各院系:
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单项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按照《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单项奖评选条例(试行)》(2026年),各院系分配名额如下:
等次 院 系 | 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 | 舞美系 | 戏文系 | 导演系 | 电影学院 | 戏曲学院 | 舞蹈学院 | 艺术科技与管理 |
实践学分 一等奖 | 1 | 4 | 5 | 1 | 5 | 1 | 2 | 3 |
实践学分 二等奖 | 2 | 7 | 7 | 2 | 7 | 1 | 3 | 5 |
实践学分 三等奖 | 2 | 9 | 9 | 2 | 10 | 2 | 4 | 7 |
(试行)
为鼓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集体责任感和合作意识,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鼓励支持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单项奖评选条例。
一、设奖类别
实践学分单项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
二、参评对象
在校在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四)热爱集体,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否决条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一)凡受到学校各类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有其它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无故不请假离校一周以上者;
(三)本人所选全部课程有不及格者;
(四)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考核中不及格的研究生党员;
(五)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
四、奖学金测算依据
以各院系公布的该学年实践学分得分情况排名为准。
五、评定比例和金额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照参选年级人数的4%、6%和8%,奖金额度以财务下达预算为准。
六、评定程序
(一)各院系根据公示的本学年实践学分排名,将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上报学工部审批。
七、本办法由上海戏剧学院学工部、财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戏剧学院2025-2026学年
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单项奖评选结果公示
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实践学分单项奖评选分数由“青春上戏”系统记录导出,导出分值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记录加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共5天)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6日(共3天)
艺术科技与管理学院
2026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