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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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鼓励研究生学习学业的积极性,从2014年开始推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和《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1-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2022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不设等次,按照每生8000元标准资助,无需申报;学制内非定向老生采取申报制2022年学业奖学金分为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6000元。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设等次。学制内高年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各院系得奖名额分别按照各院系符合申报条件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15%25%35%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可同时申报。(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如需申请学业奖学金,须同时递交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3、各院系请参照《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制定/修订本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4、所有获奖材料和发表论文情况须为20212022学年期间未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材料,且必须署名“上海戏剧学院硕士”身份。

5、评审机构及职责:

1)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制定/修订本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院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系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6评审程序

1)评审流程

1)各学制内非定向老生根据申请条件和申报通知,20221024日上午1100前提交《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报表》《创意学院2022-2023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等佐证材料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xy_yjs@163.com(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格式文档)递交至1号楼北楼210办公室。

2)院系对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本院系学业奖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院系实施细则,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本院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1111日前,学工部汇总获奖候选人名单,报呈评审领导小组核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10



附件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格.doc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请表.doc

创意学院2022-2023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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