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宣传品的通知

时间:2014-06-06浏览:796设置

各高校学生工作部(处)、各区县教育局、各中职校:
根据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安排,为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各区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宣传品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要求
1、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宣传品
本次组织评选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品,指各校、各区县在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开展期间,组织设计制作,并用以辅助活动月活动有效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用品。旨在通过评选,积累和推广各级各类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品设计制作方面的优秀经验,具体要求包括:
(1)参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品的设计必须紧扣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主题“和谐心灵,健康成长”和各校、各区县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整体策划方案,以面向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为目的,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2)参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品应由各校、各区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咨询师)根据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原理,结合所在学段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和学校、区县自身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进行设计制作,内容突出针对性和科学性。
(3)参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品的主要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书签、折页、手册、卡片、卡套、海报等,同时鼓励各校、各区县创新宣传品形式,设计制作新颖独特、广受学生欢迎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注重创新性、兼顾美观性。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宣传品评选的学校或区县,每申报一项应填写相应的《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宣传品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对参评宣传品的设计思路、针对的学生群体、内容的理论依据和实际的宣传效果等进行简要描述(字数在1000字以内),并附上参评宣传品的成品样本。
 
三、报送名额及方式
各高校、各区县中小学、各中职校可同时申报“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宣传品评选。各高校、各中职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各区县及中小学按区县统一申报。
1. 报送名额
各高校、各中职校每校申报的参评宣传品总数不超过2种(套);各区县心理健康教育管理部门在对本区县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品进行遴选的基础上择优申报,每区县报送的参评宣传品总数不超过12种(套)(含区县心理健康教育管理部门名额)。
2. 报送要求与时间安排
参评优秀宣传品的申报材料均要求一式三份,须由申报单位出具申报意见并盖章。各区县统一申报材料时,请同时附上加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201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评选申报材料区县汇总清单》。
上海戏剧学院同学请将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作品以jpg格式以及申报表一起)先报送至创意学院203室亓老师,邮箱为qjscolin@163.com,截止于6月15日中午12点
 
四、评选与奖励
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活动月优秀宣传品评选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优秀宣传品评选按照实际宣传品形式分类,评选各分类中的优秀宣传品单项奖和创新奖。
 
 
 
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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