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拟招收“艺术学理论”高级研修班,该班旨在利用我校戏剧、戏曲、影视、舞蹈、创意、管理等综合性艺术学科群的优势,以系统的课程培养,强化文化、艺术、教育、管理等从业人员艺术水平和能力。
艺术学理论高级研修班注重发挥上海戏剧学院的优质艺术教育资源,并特聘国内及国际艺术理论优秀导师,为学员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以学校教授、知名艺术理论家授课为主,结合专题讲座,并辅助以调研、观摩、讨论、展演等实践课程,以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的艺术理论修养、较高文化艺术教育、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全国各省市具有大学本科、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化、艺术包括教育以及管理、研究人员。
二、招生名额:
25—30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者需携带以下各件:
1、填写报名表(可在上海戏剧学院网站上下载);
2、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二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1、填写报名表(可在上海戏剧学院网站上下载);
2、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二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以上各件务必在报名时一次备齐交我校创意学院。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将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换取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报名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1、每位考生须提交一篇相关专业的论文(2000到5000字,可以没有发表),并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初
3、面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五、课程设置
专业课:艺术学概论、艺术美学、中国美术史、音乐与美术创作与欣赏、视觉文化、影视美学、戏剧编剧、舞蹈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与表演、艺术管理、世界城市文化概论等。
选修课:自行选修
公共课程: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
六、学习年限及收费
六、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2014年 7月—2016年7月)。
2、学费人民币1.8万元/年,两年共计3.6万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视具体情况收取。课程结束后所交的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
2、学费人民币1.8万元/年,两年共计3.6万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视具体情况收取。课程结束后所交的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
3、学习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七、上课时间
专业课:统一行课,每周六或周日上午、下午共计12课时。其余课程另行安排。
八、授课方式
1、日常授课。
2、专家专题讲座。
3、观摩、调研、实践。
为配合教学,在适当的时间段,将由学院组织学员参观访问相关文化艺术院团、艺术研究机构等,现场体验目前艺术学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应用。
九、授课地点(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内)
十、结业及申请学位
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凡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可以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艺术学硕士学位。上海戏剧学院也可向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推荐。
报名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00号2楼创意学院203室
报名与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国定假期除外)
咨询电话:62493135,13916759495
联系人:亓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
2014年5月30日
上海戏剧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条件
1.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工作平台”报名,网报时要求本科学位满三年。
2.通过上海戏剧学院的资格审查。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上海戏剧学院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
4.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