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理论”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2-11-12浏览:722设置

上海戏剧学院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特举办艺术学理论研究方向研究生班。旨在利用戏剧学院戏剧、戏曲、影视、舞蹈、创意、管理等综合性艺术学科群的学科专业优势,以系统的课程培训,强化本市及全国文化、教育以及相关单位文化、艺术、教育、管理等从业人员艺术水平和能力。
艺术学理论研究生班注重发挥戏剧学院的优质艺术教育师资,并特聘国内及国际艺术理论优秀导师,为学员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以学校教授、知名艺术理论家授课为主,结合专题讲座,并辅助以调研、观摩、讨论、展演等实践课程,以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的艺术理论修养、较高文化艺术教育、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全国各省市具有大学本科、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化、艺术包括教育以及管理、研究人员。
二、招生名额:
25—30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者需携带以下各件:
1、填写报名表(可在上海戏剧学院网站上下载);
2、大学本科学历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二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以上各件务必在报名时一次备齐交我校创意学院。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将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换取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报名从即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1、每位考生须提交一篇相关专业的论文(2000到5000字,可以没有发表),并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下旬
五、课程设置
艺术学概论、艺术美学、中国美术史、音乐与美术创作与欣赏、视觉文化、影视美学、戏剧编剧、舞蹈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与表演、艺术管理、世界城市文化概论等。
    六、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2013年 6月—2015年6 月)。
2、学费人民币1.8万元/年,两年共计3.6万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视具体情况收取。课程结束后所交的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
3、学习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七、上课时间
每周六或周日上午、下午共计12课时。
八、授课方式
1、日常授课师资组成:
由上海戏剧学院安排专业师资进行授课,专人管理,力求为学员提供一个较好的教学环境和授课老师,提高教学质量。
2、专家专题讲座。
3、观摩、调研、实践。                        
     为配合教学,在适当的时间段,将由学院组织学员参观访问相关文化艺术院团、艺术研究机构等,现场体验目前艺术学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应用。
九、授课地点(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内)
十、学员结业及证书
研究生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由上海戏剧学院发给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十、学位申请:
学员取得结业证书后,在五年内按国务院学位办相关规定,通过相应外语等科目考试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学位(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已取得学士学位)。
十一、学员毕业待遇:
凡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者,上海戏剧学院可向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人才推荐。
 
报名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00号2楼创意学院203室     
咨询电话:62493135,13916759495
联系人:亓老师                        
网址: www.sta.edu.cn
                             
上海戏剧学院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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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戏剧学院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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