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4-03-27浏览:14设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精神,结合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版),现将2024年度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毕业生总人数按20239月信息采集报送的人数计,市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人数的5%,其中研究生16人,本科生27人;校级占8%,其中研究生27人,本科生45人。

根据评选要求,创意学院候选人名额为:


创意学院市优校优
本科58
研究生36


1、研究生市优总名额为16人,各院系市优推选名单中排名最后的一位同学,进行校级差额评审,差额评审1名;

2、研究生校优是否需要差额评审视市优的评审情况确定;

3、差额评审时间在412日—422日之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要综合考虑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培养方向毕业生的情况,把评优工作作为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发挥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

特此通知。

 上海戏剧学院创意学院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1、2024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修订版).docx

3、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暂行).docx

4、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5、2024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6、自评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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