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3-03-28浏览:395设置

关于评选2023年度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号)精神,结合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版),现将2023年度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

毕业生总人数按202210月信息采集报送的人数计,市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人数的5%,其中研究生12人,本科生24人;校级占8%,其中研究生19人,本科生36人。

1、本科生人数


序号

院系

本科毕业生人数

市优

校优

1

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

66

3

5

2

舞台美术系

54

3

4

3

戏剧文学系

40

2

3

4

导演系

16

1

1

5

电影学院

77

4

6

6

戏曲学院

81

4

6

7

舞蹈学院

85

4

7

8

创意学院

54

3

4

总计

473

24

36




2、研究生人数

序号

院系

研究生毕业人数

参选总人数

参选市优

参选校优

1

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

16

2

1

1

2

舞台美术系

29

3

1

2

3

戏剧文学系

72

10

4

6

4

导演系

16

2

1

1

5

电影学院

60

8

3

5

6

戏曲学院

6

1

1

根据市优评选

情况确定

7

舞蹈学院

12

2

1

1

8

创意学院

27

3

1

2

总计

238

31



  1. 研究生市优总名额为12人,各院系市优推选名单中排名最后的一位同学,进行校级差额评审,差额评审1名;

  2. 研究生校优是否需要差额评审视市优的评审情况确定;

  3. 差额评审时间在412日—420日之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完善规范院系评审流程和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成员构成,要综合考虑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培养方向毕业生的情况,把评优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修订版).docx

2、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暂行).docx

3、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

4、202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5、上海戏剧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上海戏剧学院创意学院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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